7万
28万
管理员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九十)2020-06-16
问:甲和乙既是佛友也是朋友,甲修心灵法门,乙修其他法门,现在甲准备去乙的公司上班,乙是老板,甲是员工,但是甲目前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去上班,也没有工资,乙自愿给甲每个月一笔生活费,平时也有一些财物赠予。这种情况,甲算敛财吗?
答:不算敛财,但白拿总不好。要看乙有没有其他目的,还是看重他的技术?如果两人是相同性别的,一般就没关系。现在虽然不工作,但以后会用他,这种都可以的。
目录:☞ 解答来信疑惑(分段)_集锦
目录:☞ 解答来信疑惑350-399_集锦
使用道具 举报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心灵净土
GMT+8, 2025-8-2 21:48 , Processed in 0.185802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Powered by 心灵净土 X3.4
© 2001-2020 心灵净土